《滁州市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0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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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帮助物流运输行业应对疫情冲击,尽快恢复发展,4月20日,市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滁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滁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涉及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2条。为确保纾困政策落实到位,规范资金发放管理,遵循简洁、透明、高效、规范的原则,制定《滁州市疫情防控期期间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纾困政策

    1.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市为重点企业生产物资运输的货运企业,在员工核酸检测、防护设施采购等支出给予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给予执行防疫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驾驶员隔离期间每人每天500元误工补贴,车辆隔离期间每辆每天500元停运补贴。

    (二)申报程序

    针对两条纾困政策,分别明确了支持对象、支持条件、支持标准、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申报基本流程为:符合申报条件的物流运输企业准备材料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三)补助时段

    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申报说明

    (一)对申请过相关补助的企业或个人不得重复申请重复发放。如国家、省、市出台同类的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申报材料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一次性提交,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补贴资金由受益地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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